
(三)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应坚持因地制宜,选准切入点,找到突破口。目前,在“三化”协调发展的实践中,是工业化引领还是城镇化引领,争议颇多,且都有成功范例。因此,选择“三化”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应因地而异。工业化引领是中鹤模式的逻辑起点。靠工业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对城镇化的催生作用,最终形成了“工业引领、产业支撑、工农一体、产城联动”的“三化”协调发展格局。基于河南城市化水平低、城镇化严重滞后,而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发展迅猛,工业聚集区布局逐渐成型的现实和基本省情,工业引领、产城联动的中鹤发展路径更具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四)推进“三化”协调发展,政府应积极作为,适时引导,并提供政策支持。“三化”协调发展,涉及土地流转、新城区建设、产业规划布局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适时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推进农业现代化。对小城镇建设要统筹规划,提供公共产品,尤其在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社会保障资源等方面重点向小城镇倾斜,实现公共服务有效覆盖。
(五)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应畅通“三化”建设的资金通道,扩大金融覆盖和支撑。长期以来,农村资金逆向流动,发展资金严重匮乏。资金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农业发展银行大量信贷资金支持,为依托中鹤集团推进“三化”发展提供了另一个必要条件。从发展实际看,推进“三化”需要大量资金,除了财政资金的必要投入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还必须通过发育农村金融市场,创新融资平台和载体,突破“三化”建设融资瓶颈。
五、政策建议
中鹤模式显示出的生命力和借鉴意义,在于这种模式的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郑晖同志深入考察中鹤集团后指出:传统农区建设新农村,推进“三化”协调发展,中鹤模式代表了未来的方向。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视察中鹤后强调:这种用企业运作方式来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值得肯定,很有典型意义。这是郑行长、卢书记从全局高度和战略思维出发作出的前瞻性判断。如果在统筹城乡、推进“三化”协调发展上找准了路子,打开了通道,蕴育并激活了内在动力,便可全面开启国内巨大需求,至少再引领中国高速发展20年。因此,对极富活力的中鹤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对其价值进行深度挖掘,对实践中遇到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大胆革新突破,并在动力机制上坚持创新,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基于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中鹤模式要跟踪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建议省、市政府从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高度着眼,把中鹤模式作为战略课题,组织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研究团体,并吸收有关专家、企业家和农民代表参与,进行系统研究,总结经验和规律,在关键环节上设计改进优化方案,并指导中鹤在实践中完善,在探索中提高。
(二)要理顺和完善运作体制框架,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组织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三化”建设。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30年改革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中鹤模式的一条重要启示。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应分清哪些必须由政府主导,哪些应交给市场。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种作用分工协作,解决好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并发挥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和利益驱动机制生成的催生作用。
(三)要针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障碍实施重点突破,作出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从中鹤模式的实践看,当前最紧迫、最急需的有以下五点:一是落实好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抓紧建立耕地流转制度,加强对耕地流转的引导和规范,重点在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能的实现上提供制度依据,把使用权能转化为农民的资产性收入,以此解决农民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解除对流转的后顾之忧。二是对农村宅基地及原有房屋和城镇住房挂钩安置作出制度设计,兑现宅基地用益物权,使农民得到离村进城的第一桶金,为撤村进城提供必要条件。三是尽快调整国家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补贴对象,实现鼓励粮食生产与促进土地流转之间的政策协同。四是对通过开发挖潜新增的土地资源制定明确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尤其对转作中心城市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应把土地溢价部分更多地用于返回,变成“三化”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五是按照“普惠、均等”原则,及时向小城镇(农民新城)提供公共产品,并将普惠政策具体化、明晰化。
(四)要贴近“三化”协调发展的客观实际和现实需要,拓展信贷资金流入通道,创新定制信贷产品,扩大金融覆盖。按照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和“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的战略定位,农发行确立了两轮驱动战略,明确了“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和“粮棉产业主导银行”的目标定向,并在服务“三化”发展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根据中鹤模式的推进实践,当前还需在三个方面完善和跟进:一是定制信贷品种。要配合政府在引导、规范土地流转和促进撤村进城作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针对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小城镇建设等定制信贷品种,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二是发育金融载体。在“三化”建设过程中伴生出了土地整治挖潜收益、农村建设用地归并置换收益、土地指标置换溢价收益等派生权益。可以此为对象或标的物,协同政府及各类市场主体,发育和打造新的金融载体,以扩大金融承载能力。三是拓宽承贷主体。要适时调整完善城镇化建设贷款对象,可由目前的政府控股公司承贷扩大到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承贷、其他市场主体独立成贷,实现在信用基础稳固、贷款风险可控前提下承贷主体多元化。
作者简介:殷久勇,男,1967年出生,河南光山县人,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杨百路,男,1955年9月生,河南民权人,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河南省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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