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与我们每户商家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商业的繁荣发展需要营造一个诚信、法治、有序的软环境。”6月8日上午,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倡议会上,舟山市旅游协会饭店餐饮行业分会会长吴士昌、娱乐协会会长舒榕跃首先郑重地在倡议书上签下了名字。随后,舟山喜来登酒店等近20家高档餐饮娱乐场所负责人都积极响应。
为保障生效裁判得到有效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舟山中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针对舟山市高档餐饮娱乐场所较少且比较集中的特点,建立专门联系机制。从7月1日开始,每月15日前将全市两级法院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集中送达各餐饮娱乐场所。餐饮娱乐场所予以登记造册,并收集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的材料和证据,及时与法院联系。另外,对餐饮娱乐场所成功协助促使案件执行的,法院将参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实行奖励的规定(试行)》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建议工商部门给予适当的工商荣誉。
近年来,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 舟山中院已建成了与公安车管部门、公安户籍部门、工商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的网上查询机制,推进点对点建设,大大提高了执行质量和效率。舟山中院自2011年9月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和布控制度以来,通过公安机关共获得被执行人行踪线索56条,43名长期下落不明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当场查控。定海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分段执行试点工作,主要质效考核指标同比明显上升。嵊泗县人民法院稳妥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重大复杂案件邀请检察院人员到场,共同推进案件执行。岱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参与分配案件与破产案件的对接机制,目前已成功推动两起系列案件的破产,大量悬而未决的执行案件得以化解。
舟山中院院长孙公幸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舟山市委提出的“大干、实干、苦干、巧干”四干精神,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为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