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长宁县工商局荣获“2013年度宜宾‘五粮液’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为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改善商标发展环境,该局通过“夯基础+建机制”两个三举措,全力推进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同时加强对商标的发展培育,促使辖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0余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个次,检查整治重点区域10处,立案查处制假售假案件6起。其中捣毁了一大型销售假冒“恒源祥”窝点,扣押假冒服装1015件,无纺布红色袋1900个、黑色烫金袋2080个,货值金额10余万元,符合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已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移送。查获侵犯“五粮春”、“五粮醇”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五酿春”、“五酿醇”系列酒共计2337瓶;查获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沐浴露18瓶;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春”浓香型白酒4瓶(45度,规格型号为500ml);查获假冒“茅台”酒11瓶、假冒“红玫瑰”餐具洗洁精1吨多。主要做法:
一、稳扎稳打,夯实商标保护工作基础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查处。该局针对长宁县实际情况,通过排查,明确了“全面开展、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确定为商标保护工作的重点。以白酒、服装、建材、日化用品等为重点商品,把10余家白酒、服装、日化用品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重大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的高压态势,对商标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2013年,长宁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城区市场内有涉嫌侵犯“五粮春”、“五粮醇”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五酿春”、“五酿醇”系列酒在销售,经过执法人员在全县市场摸底排查后发现该系列酒数量大,经营分散,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将该案列入重大案件办理流程,研究部署查处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的查办。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该局在大要案的查办过程中,为缓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内部协作,形成局与所、所与所、机关各股室队之间的“三联动”。同时,强化部门协作以及与跨区域知名企业、名优品牌企业的沟通联系,与有关部门建立起密切沟通协作机制,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建成联合打假机制,加强了信息的共享与互通,构建起打击商标侵权的立体网络。
三是疏打结合,引导商户注册自有商标,打造自主品牌。在大力打击侵权行为的同时,该局加强了对商户注册商标的行政指导工作,鼓励引导商户注册自有商标。通过增强商户的商标意识,鼓励其走自主品牌之路,从根本上杜绝售假现象。
二、立足长远,构建商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着力解决制约商标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题。在商标保护工作实践中,执法人员遇到了售假行为更加隐蔽、售假手段更加多样等一些实际困难,该局积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法,查找薄弱环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商标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为有效防止侵权售假现象反弹,该局在监管手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等方面重新梳理工作思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同时,将打击侵权售假行为与基层工商所考核挂钩,加强对重点市场等违法行为多发场所的日常巡查,保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三是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该局为进一步探索商标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商标监管、商标服务工作上新台阶,在全县实施商标战略“个十百千”工程,并创新举措,广泛推行“三书”:即向各乡镇推行《商标战略提示书》,在生产经营者中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权利告知书》,有效促进本县商标战略发展。同时,积极宣传商标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印发了《长宁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对全县商标战略进行了详细规划,大力实施“商标富农”、“商标助企”、“商标强县”工程。结合当地农业县的特点,积极与县农业局沟通联系,联合下发了《农产品有特色、乡社有商标、乡镇连片有品牌创建活动方案》,先后指导注册“康利达”鸡蛋、“原野生”竹笋、“竹品”叶儿粑、“文祥”五香牛肉干、“竹海一品”鲜水果等农副土特产品商标35件,其中“中国•长宁竹海长裙竹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长宁县工商局 严增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