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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4-03-07 09:13  浏览次数: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3亿元的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000562,股吧):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簿记建档: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后,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4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担保人:指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市政府:指淮安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原指淮安经济开发区,淮安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指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管委会:原指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安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指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269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法定代表人:尚梅军

  联系人:徐铁、杜威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电话:0517-89080208、89080230

  传真:0517-83711622

  邮政编码:223005

  二、承销团

  (一)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李艳东、符晨晖、王艳、朱恒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电话:010-88085365、88085374、88085124

  传真:010-88085373

  邮编: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纪远亮、尉文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电话:010-88005083、010-88005084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三)分销商

  1、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丁添添、赵威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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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