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手段,提升维权公信力
十年来,市消保委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创新监督手段,有力地提升了消费者组织应有的社会公信力。
点评“霸王条款”,揭露行业潜规。他们针对房产中介、通讯、金融、保险、公用事业、婚宴、预付卡、教育培训等领域设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以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进行点评,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为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交易注入正能量。
开展比较试验,构筑安全屏障。他们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食品和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购样,对主要性能和安全性指标进行比较,并向社会通报相关结果,及时、准确向消费者提供客观、详实的消费信息。
组织明察暗访,体验消费实情。他们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深入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现场,明察暗访相关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承诺、售后服务等,披露欺骗性消费诱导,引导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
深入调查研究,促进行业规范。他们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对上海消费市场促销行为、个人信息安全、金融服务消费、网络购物等调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们瞄准月嫂、早教等新兴业态开展调查,就行业发展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参与修法听证,为消费者谋利。他们以《消法》《消条》的修订为契机,提出建立消费争议仲裁制度、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培育消费文化等立法建议。他们参加了居民电价、水价、出租车运价、地铁票价调整的听证工作,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反映了消费者诉求与呼声,推动消费市场良性发展。
十年来,市消保委的工作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先后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长风破浪正当时,新《消法》的正式实施为消费维权事业开辟了全新的航程,市消保委以勇当先行者、敢当排头兵的姿态,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全力推进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