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纠风办获悉,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其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即日起至12月31日,洛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于违法医护人员,严重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证。
行动重点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两定”单位(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基金使用、报销结算中存在的各种套取骗取行为。其中包括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在医保网络上传输虚假结算项目,帮助他人或自己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降低住院标准或夸大参保人员病情,把本可以在门诊完成治疗的患者收入住院治疗;不认真核对门诊、住院患者的身份,导致非参保人员冒用参保人员身份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以免费体检等名义,或者以减免参保患者使用统筹基金时本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为手段,吸引或诱导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治疗等行为。
此外,还将对定点药店摆放或刷卡销售保健品、日化用品等非医用商品(计生用品除外)、特殊疾病门诊定点药店串换药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及出售药品价格高于政府定价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惩处违法医护人员或被吊销执业资格证
据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治理主要通过网上监督、现场检查、查阅病历三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处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或出具虚假检验检查报告单、编造虚假病历、为冒名顶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提供方便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惩。
该负责人表示,对违规医护人员将暂停直至取消本人、临床科室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服务资格;取消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直接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另外,对于定点零售药店摆放、销售化妆品、日用品等行为的,首次发现暂停其医保服务不少于三个月;再次发现将直接取消其定点资格。
此外,记者了解到,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发生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要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从重处理;被查出的违规资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给予二倍至五倍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温馨提醒]
发现违规行为,可打电话投诉
为加强“两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洛阳市社保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追究的职责,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果您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3、69933393(市人社局)、69933586(市社保局)进行举报。 (记者刘淑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