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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节”期间严查销售病死猪肉行为
时间:2014-01-03 09:17  浏览次数:

  2014年元旦、春节日益临近。12月1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工商部门将加强“两节”期间集贸市场监管工作,严把上市禽类及其制品上市准入关,严查销售私宰肉、病死猪肉等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严厉查处来历不明畜禽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禽类市场监管工作,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好上市禽类及其制品上市准入关,要严格查验禽类及其制品检疫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无证经营、销售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工商部门将加强市场上活禽交易、宰杀及其产品交易场所的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次。特别是将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早市和经营活禽及其产品超市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严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行为

  在加强肉类市场监管方面,省工商局要求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做好肉品合格证明的查验和登记工作。要认真查验上市猪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来源是否合法等,做到无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严厉查处销售私宰肉、病死猪肉等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加大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肉和肉制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严防哄抬价格等行为

  而在农产品市场监管方面,省工商局要求加大对各类经营水果、蔬菜、禽肉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重点围绕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等进行巡查。同时,引导农产品市场开办者投资改造市场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市场的档次和水平;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在市场价格监管上,各地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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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