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拟对无店铺销售作出规定: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申请批发食品的,应当特别说明理由;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快报记者,该规定从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严格禁止网店销售散装食品,“在北京,这类散装商家也无法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不过,根据记者多方了解到,该规定的施行有很多困难。除此之外,广州市工商局目前对于网店禁售散装食品还未有规定。
无店铺禁卖散装食品
在《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中,北京市工商局明确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征求意见稿对无店铺销售进行了界定,“无店铺销售是指经营者不通过店铺销售,由食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的食品销售活动,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业态。”
根据征集意见稿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此外,应当在销售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内容。
网店信息大多标识不清
上述北京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相关的规定中已经指出,采用无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销售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内容。
不过,昨日记者登录淘宝网,仅北京一地已检索到近18000个相关产品,大多数为饼干、土特产、巧克力和糖果、坚果类。
记者随机询问某销售土特产的网店卖家,被告知“只能保证原产地生产,并在保质期内,但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号”。
随后,多位销售坚果类的卖家也表示“保证新鲜,不变质,有生产日期”,不过,虽然有很多网店对于原产地、生产许可证号、配料等等信息有标识,但并不完整。
施行难度较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莫岱青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北京市工商局这一规定若要实施比较难。其指出:“消费者可以从没有这一项规定的其他地区网店购买,若条例施行,谁来监督网店,怎么去管理,网店违反规定,怎么处罚,都是很困难的。”
就此,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北京市工商局只能对网店经营注册信息在北京的商家进行管理,淘宝网这类的平台市工商局也无法介入,不属于我们监管的范畴。”
上述工作人员指出,目前该《意见稿》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最终能否做出相关规定和如何管理还要进一步讨论。
据了解,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2013年4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