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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在本村有流动商贩或个体工商户销售私盐及假冒伪劣食盐,应立即举报”、“不容留、窝藏、包庇私盐贩子”……如今,在陕西省的多个“食盐安全村”,都可以看见这样的“温馨提示”。日前从陕西省盐务局获悉,截至2012年12月底,陕西创建达标“食盐安全村”9688个,占年度创建任务8034个的121%,超额完成了年度创建目标任务。目前,陕西“食盐安全村”覆盖率达到66.7%,为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打牢了基础。
2012年是陕西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的第二年。该省各级盐业部门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五年实现全省全覆盖”的指示,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年共投入创建经费107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382万元,盐业部门自筹697万元。
按照“政府主导、盐业推进、乡村实施、群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创建合力,将“食盐安全村”创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持创建工作连续性。注重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盐业法规和碘盐科普知识,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通过定期组织进村入户调查、回访,巩固创建工作成效,实现了“创建一个、成功一个”的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