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危机传播”都是近期学界所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将对风险社会及其特征进行阐释,对风险社会理论对于中国社会的应用价值进行探讨,并将对风险社会中危机传播的策略和方法进行论述。
一、风险社会及其特征
1.风险社会的内涵
“风险社会”(risk society),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 提出来的。他在1986 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概念。20 多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特别是西方一些国家各种社会危机频频出现、社会风险频频发生,人们关于风险社会的探讨在逐步深入,其学术影响也在日益扩大。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里,由于工业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全球性风险开始出现,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1),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景象。
而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则透过人类社会不断呈现的风险图景,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风险社会实际上指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使现今社会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而这是现代化发展的一种结果。风险社会不仅仅表现为社会中风险的不断涌现,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人们需要根据规避风险的原则来组织社会。在吉登斯看来,风险社会是一个关注人类未来,尤其是规避人为风险和追求安全的社会。“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抵御风险的保障,但也需要面对风险并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来对待风险的能力。”(2)
“风险社会”理论描述和分析了现代风险社会的结构特征,为我们认识当今世界社会发展及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也为决策部门制订相关社会政策,以便更好地规避社会风险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2.风险社会的特征
无论是从风险社会的理论描述看,还是从当今世界范围内一些国家出现的社会风险的实际情形看,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世界正处在一个矛盾频现、危机频发、风险丛生的风险社会之中。
这个被称作“风险社会”的社会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风险危害的全球性
近些年来,不断加快的全球化进程,既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孕育着许多风险和考验。正如吉登斯所说,现代化的根本性后果之一就是全球化。生活在全球化的时代,就意味着要面对更多的,各种各样的风险。(3)贝克也认为,全球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影响之一,就是其具有极度的不确定性和高度的风险性,从而使当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个“风险社会”。(4)
在全球化背景下,风险的冲突点与始发点往往没有明显的联系,即使生活在远离风险源头的地方,有时也难以幸免被风险冲击而不得不承受风险的考验。正如传播学中所说的“蝴蝶效应”,大西洋的蝴蝶一振动翅膀,便会掀起太平洋的汹涌波涛。
(2)风险形成的人为性
贝克认为,风险是人类活动和社会的一种反映,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一种表现,人为因素日益渗透到风险之中,成为风险形成的重要因素。而这种人为引发的风险也促进了风险社会的到来。
风险社会存在的一个主要悖论是:风险往往是在试图控制它们的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对的许多危险往往主要不是源于自然界,而是源于人类自己。风险犹如一个马力巨大而又失控的引擎,随着它的扩散,使得人们越来越多地生活在危机状态之中。
(3)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社会理论说明,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不仅会有经济、政治方面的风险,也会有文化、生态等方面的风险;不仅有区域性风险的存在,也会有全球性风险的发生,这些风险往往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呈现出一幅复杂多样的风险图景,而这些风险的出现,也愈加难以预测和预防。
当然,风险发生的这种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在风险面前就必然无能为力,任其自然发展。其实,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努力来预测风险,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未雨绸缪,制定必要的预防与应对的方案和策略,从而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也正是风险社会理论提出者关注风险、研究风险,进而希望最终克服和治理风险的目的之所在。
(4)风险产生的制度性
贝克认为,“现代制度的建立与运行大大提高了人们认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但因制度系统的复杂性所带来的制度功能部分失效,最终又成为更多、更大的风险不断产生的制度性根源”。(5)
这说明,虽然现代制度为规避风险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风险却是与现代制度紧密相连的。风险社会的形成决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某一经济、生态等社会现象所表现出的局部性问题,而是由社会制度、社会组织体系、社会文化、社会实践等综合因素带来的结果,是一种制度性的风险。
(5)风险影响的广泛性
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各种复杂的矛盾因素的作用,风险发生及其影响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可以说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仅如此,风险还关涉到每一个人,如生存状况、食品安全、就业危机等。总之,风险所关涉的领域正在逐渐扩展,其影响越来越广泛,破坏作用也越来越大,引起了人们的深度关切。
(6)风险后果的两重性
在风险社会理论中,对风险后果的认识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风险会对人类造成灾难性伤害,甚至是毁灭性打击,具有极大的破坏性;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风险通常是人为因素的结果,是文化原因导致的,体现了人与文化之间的矛盾。因此,解决这类矛盾正是应对风险的策略。从这种意义上讲,风险又具有积极意义,因为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创新,意味着变革,意味着发展的机会。
了解风险社会的上述特征,对我们全面认识和正确评价风险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风险社会理论源于对工业文明给现代社会所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的冷静审视,源于对资本主义制度“阴暗面”的自我批判,源于对社会分配逻辑从财富分配逻辑转向风险分配逻辑的基本认识。因此可以说,它是对社会的现代性进行理性反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