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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激励土地规模经营向粮食生产发展(2)
时间:2013-12-20 12:25  浏览次数:

    我国虽然获得了粮食生产的"十年丰",但是,我国粮食的自给率已经降到了90%以下。2012年我国三大主粮净进口总数为1900万吨左右,2013年前7个月的总数也已达1143.9万吨。不仅如此,继玉米在2011年进入"全面进口元年"后,中国亦有望于今年超越埃及,成为全球最大的小麦进口国。据国家粮油信息中心预测,进口总量将达650万吨

    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口粮自给任重道远。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进程将深入推进。如果按照现在状况,粮食生产边缘化持续,我国的粮食安全将难以保证。避免粮食生产边缘化,就要从政策上激励土地规模经营向粮食生产发展。

    粮食直补政策倾斜

    实践证明,对粮食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如我国实行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政策,能够使种粮农民得到直接的生产补偿,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粮食直补是直接补贴给承包耕地的一家一户的种粮农民的。农民的耕地流转后,流转者得不到粮食直补资金,不利于调动规模流转者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在我国现实状况下,如果将本来就不多的粮食直补资金切一块出来补贴到规模流转者,势必挫伤千家万户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粮食生产还离不开千家万户农民。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理位置决定了粮食的生产方式不一样。平原地带土地平整,有利于机械化作业,土地易于流转,形成规模化生产;丘陵地带,有的地方土地相对平缓,适合小型机械作业,也有利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有的地方与山区一样,地形崎岖,只能够人工作业,土地流转困难,还要靠千家万户来生产。即使是平原地区,各家各户农民的条件不一样,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将土地流转出去,还有一部分农民愿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因此,在短时期内还需要继续保留、并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

    如何既要保持对千家万户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又要兼顾对规模生产粮食者的补贴呢?基于我国的国情,可以保留对千家万户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充分发挥他们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同时,为了鼓励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促进土地流转,国家在增加粮食直补资金时,适当拿出一部分用来直补规模化粮食生产者。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粮食是人们餐餐、天天离不开的必需品,粮食生产是永恒的、持久的,任何时候不可停止的。

    在我国有限耕地上生产能够保证自己保口粮、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最佳途径。要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就必须改善生产粮食的基础设施。

    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对于18亿亩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可能全面覆盖,一蹴而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国家支持,也需要全社会动员,合力推进。金融部门在此方面大有可为。

    以土地整理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国家每年都有计划地在有序推进。在新的形势下,有必要将这种整理工作,与土地规模流转结合起来。对土地规模流转者,优先给予政策倾斜。可分类予以支持。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者经营的土地,直接纳入国家土地整理规划,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给与土地整理资金;对于流转土地规模尚未达到国家土地规划面积要求,但具有一定规模、流转时间较长的经营者,给与一定土地整理补贴。与此同时,国家在水利建设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等方面,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土地规模流转者进行土地整理,为粮食生产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金融产品创新给力

    资金是产业发展的血液。没有足够的固定和资金流动,就不可能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规模粮食生产,更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

    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粮食规模生产,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金融机构扎根农业沃土,抢抓机遇发展的大好时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需要巨大的投资,在国家的支持之下,就是一个巨大的金融新的增长点。抓住这个机遇,就会使金融机构更好更快发展壮大。

    金融机构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应在创新金融产品上做文章。

    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粮食规模生产者从农民手中将土地承包权流转过来之后,就具备了经营权。政府有关部门要帮助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合法手续,保障农民和土地流转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给与土地经营权贷款,以缓解土地经营者的资金投入压力。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打基础,管长远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数量巨大的资金投入。对于土地流转经营者来说,起步阶段很难有充足的自有资金来源,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基础设施贷款予以支持。

    粮食商品抵押贷款。土地流转者生产的粮食,绝大多数是商品。对于经营者来说,出售这些粮食是要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时机的。当市场价格达到经营者预期时,他们就会及时出售;当达不到预期市场价格时,他们就会暂时储存,等待时机。当粮食市场价格符合经营者预期,粮食能够及时出售时,经营者可以及时将粮食商品变为货币,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但是,当粮食市场价格不符合经营者预期,需要将粮食暂时储存时,粮食商品就不能够及时转变为货币,资金周转就存在问题,再生产就难以进行。针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就可以采取仓单抵押贷款方式,提供贷款支持。

(龚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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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