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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小组结合近年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调研。一方面,根据国办发[2013]57号文件提出的“参照药品管理”要求,深入优秀制药企业的生产车间、检验科室,仔细考察每一个环节,并与有关管理人员就生产管理、检验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状况,深入不同规模、不同工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了调研,对工艺、设备、管理、检验等情况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了解。在此基础上,几易其稿,反复讨论修改,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于8月6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部委、地方监管部门、国外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国内外企业、消费者的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的反馈意见312件,收集各种意见建议8970条。起草小组召开会议,集中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讨论和研究,并针对相对比较集中的反馈意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修改和完善。经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于12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