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要在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同时,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这是《通知》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三园两场”和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它们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督促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把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在严格准入、强化监管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
六是健全全程监管制度。《通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措施,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要突出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要强化产地环境管理,根据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产地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摸清耕地污染底数,进行区域划分试点,对于中轻污染区要采取修复治理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对于重污染区要有步骤地调整种植结构,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实施污染治理。加强生产过程管控,重点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加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
一要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推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本地区重点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切实强化各项监管工作,拿出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方案。各级农业部门领导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上位子,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二要责任落实到位。系统梳理所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一一将这些职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乡镇、每个村,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施好部里延伸绩效考核,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有部署、有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要依照《通知》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沟通协调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与食药等部门沟通,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农业系统内各行业也要统一协调、密切联系、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形成“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省要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部里。地区间也要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区域协调联动的监管工作格局。
四要条件保障到位。《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在职能调整过程中积极争取人员、资金、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工作条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提高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回应媒体关切,科学引导公众舆论,减少突发事件对产业和消费信心造成的负面影响。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结合贯彻国办《通知》,提前部署“两节”期间和明年的工作计划,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可靠,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附件:
农业部情况通报第56期.CEB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