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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依法捣毁假冒保健食品制假窝点
时间:2014-01-02 15:04  浏览次数:

  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1月2日讯 2013年8月22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潍城公安分局联合查处涉嫌制售假保健食品案,初步查明涉案货值超过80万元,违法人员已刑拘。

  2013年8月19日,潍坊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两名群众来访,来访人称潍城区有一制售假保健食品窝点,地址为马良冢子工业园内一民房,并将较为详细的情况进行了描述。举报人对此生产销售假保健食品、坑害人民群众的行为极为愤慨。请求执法机关捣毁其窝点,从严惩处。接到举报后,潍坊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立即行动。

  2013年8月21日上午,潍坊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潍城分局、潍城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共同对举报人的举报内容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制定了检查方案。当日下午由潍城公安分局牵头对投诉举报人所描述的地址、使用车辆进行核实、确认并锁定。

  8月22日上午,潍坊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潍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潍城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蹲守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及车辆的行踪,待其进入生产场所后,执法人员立即进入该场所并将涉嫌制假人员控制。稽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内现场发现大量周转箱和数量众多包装箱,箱内有大量的包装盒、成板胶囊、说明书及成品,成品有百草喘康、前列宝康、妇炎宁等50多种涉嫌假冒产品。其中,发现“莲花清瘟胶囊”、“左旋360减肥咖啡”等30多种产品,在其外包装上标示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数据查询后发现,涉案产品信息与国家局的备案信息不一致,根据涉案产品上标注的生产地址,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发函至上海、广州、湖北、青海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保健食品予以协查,外地回函证实,上述保健食品均为假冒产品。另外,还有“头疼清眩”等近20种产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了“肢体麻木、头痛、眩晕、偏头疼”等“适应症”内容,且有“用法用量”,符合药品的定义范畴,但在国家局网站查询不到产品记录,故按假药论处。

  以上成品均为在此场所加工和包装,且不能提供任何资质。潍城公安分局对以上物品及加工工具进行了扣押,物品涉案金额共计80多万元。当事人孙某被刑事拘留,此案由公安部门在进一步侦办。

  国内保健食品安全现状:近年来,保健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好,但“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比如,部分企业使用来源非法的原辅料生产保健食品,擅自接受委托加工保健食品,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在减肥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酚酞,在辅助降血糖产品中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在缓解体力疲劳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利用媒体、会议营销等进行虚假宣传,打着“名贵中药”、“高科技”、“新技术”等幌子,夸大功能范围,甚至号称包治百病,蒙骗消费者;经营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或者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等等。更有甚者,利用地下黑窝点,制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利用早晨、夜晚时间在农村、社区采取义诊、赠送物品、赠送“药品”等方式,兜售保健食品,专门忽悠老年人,有时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通讯员 陈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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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