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百年,这个党 ——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中国新三十年
2014-01-13 07: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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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的领导权力交接一般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完成,而新班子的施政蓝图则在三中全会上勾勒,其影响有时超过一代人。众所周知,1978年底,正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启动了历史性的经济改革。那届三中全会改变了中国的命运,甚至影响到了今天的世界格局。30多年后,中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崛起中的大国。2012年,中共十八大完成领导层交接,而三中全会则呈现习近平总书记及其同事将如何谋篇布局,令全世界瞩目。
本届三中全会通过的经济改革决议内容非常丰富,吸引了大部分的注意力。已公布的新经济政策出乎大部分人的预期,仅举几项足以深刻影响中国经济结构的新政,比如推广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管制,改善有关农民、土地的管理、流转措施,促进金融领域市场化。如果这些举措能在相当程度上落实,中国经济无疑将再次迎来持续增长的新时代。
然而,主流舆论的评价依旧是,中国的新领导集体沿袭了先前的改革路径,即经济改革步伐很大,而备受期待的政治改革却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毋庸置疑,本届三中全会加强了中共在中国政治体制内的领导地位。因此,有些人断言新领导集体在走“政左经右”的老套路。
但这种观点是偏执的误读。事实上,三中全会启动了许多关键的,甚至是划时代的政治改革。这些改革将根本上改变这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的治理模式。
至少在以下三大重要领域,制度性的改革已经展开。具体而言,包括:一、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划时代地革新党和国家的纪检司法制度;三、建国以来最大幅度重组最高领导层的决策机制,与时俱进,重新定义党政关系。
财政预算改革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的难题,几千年来一直困扰着中华帝国。这一对关系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关乎社稷兴亡。处理得当,则国泰民安;反之,则内乱频仍,甚至导致皇朝的衰落和灭亡。
当代中国也不例外。建国64年来,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中共至少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探索: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6年,当时为了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恢复满目疮痍的国民经济,中国引进苏联体制,将几乎一切权力收归中央;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50年代末开始,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反思苏联体制,在相当长时间里推动了权力下放的改革。这一大胆探索的理论思考,集中体现于1956年毛泽东论述治国方针的重要著作《论十大关系》。在其中,毛泽东主张将权力大幅从中央下放到省和基层。毛泽东阐述,权力下放有利于解放生产力,调动地方的政治积极性。这一权力下放变革在“文化大革命”结束时的70年代末达到高峰,包括征税、国企管理甚至军队工作都移交到地方。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在80年代,中央政府多次陷入财政困境,不得不向各省“化缘”。很多人将毛泽东视为集权主义者,这一观点其实是过于简单化的。
直到90年代初,中国才开始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994年,朱镕基启动分税制改革,充实中央财政。然而,近30年放权让利的趋势积重难返。截止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前,中央政府的年税收收入达20万亿元,但仅有一半列入财政预算。三中全会宣布,中国将完善国家财政制度,统一收入和支出,这无疑切准了几十年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这项改革完成后,中央控制支出的能力将大大增加;央地间的权责关系将更加明晰;转移支付管理将进一步标准化;地方债的监督管理将归总到中央部委。
未来十年,这些改革将强劲推动中国的全方位发展。税收管理系统和地方债务控制机制的改革,将纠正过度追求短期和局部经济目标导致的资源配置不合理。央地关系调整后,中央将会立足于全国高度,对国家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布局。城市化无疑是重中之重。中国计划在未来20年里,以年均1300万人的速度推动城市化。在此前的发展模式中,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和进城农民工边缘化等问题久拖不决。随着中央财政支出能力增强,政府将会改善资源配置方式,增加医疗、福利、教育等公共品的供给。中国要在下一阶段实现其雄心勃勃的城市化目标,这些改革是极为必要的。
三中全会决议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政策表述,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些人认为,这一改革目标可能与央地关系调整中中央权力加强的导向矛盾。这种分析不符合事实。30多年来,相对分散放权的制度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也导致了商业竞争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制度化规则缺失,这无疑妨碍了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许多企业利用与地方政府的特殊关系,设置行政壁垒,阻碍其它地区的竞争者进入。许多企业赴外地发展时,都会遭遇规章、管理上的重重障碍。正如美国工业化时期联邦权力的不断加强促进了国内贸易,三中全会启动的改革也将提高中国市场经济的活力并扩大其规模效应。除此之外,这一改革还会带来许多外部收益。比如,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改进规章、加强监管,将极大地促进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
纪检司法改革
腐败泛滥是当前中国政府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很多人断言,尽管中国模式在其他领域的成绩称得上无可否认,但终究克服不了腐败这个阿喀琉斯之踵。近年来中共难以遏制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党和政府的纪检司法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
中共自从诞生起,就十分注重对党内权力滥用的监督。1927年,早在获得政权22年前,即正式成立仅6年后,中共就建立了第一个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建国后64年的革命和执政过程中,党内监督机构的作用历经波折,到“文革”时期已完全失效。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领导重建党内监督机构,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从1927年起,中共沿用了源自苏共的矩阵式结构的党内监督制度。名义上,各级纪委在工作上都受其上级指导,且中纪委是最高的指导机构。但实际运行中,纪委在组织和工作上,都无法独立于同级党委。比如,在一个县里,最大的官员就是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也是县委常委,但其党内地位和级别却低于主持常委会工作的县委书记。进而言之,在人事、财政、工资、福利上,各级纪委莫不受控于同级党委。这就会引发许多困境,纪检官员必须监督比自己威望和权力大得多、甚至还能决定他仕途的领导。在政府结构相对简单时,这一缺陷尚不明显,但随着政治、社会结构高度发展且日渐复杂,上述结构性缺陷就足以损害党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