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月22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分别作了工作报告。一串串数字,是“两院”报告中最实质最给力的内容,也是践行法制社会、司法为民的最好证明。
●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案件46844件,办结4387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1.9%和9.2%。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的占70.7%,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8075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数量居首。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98件3884人,提起公诉3293件5270人,有罪判决率达到99.9%。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150件192人,同比分别上升8.7%和1.6%。其中,大案96件,要案12人,大要案率同比上升35%。在立查案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3件59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2件35人,商业贿赂案件10件11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30人,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批捕危害民生刑事案件12件19人
去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各类民生案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0473件;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1377件,劳动争议案件1068件,房屋买卖租赁纠纷等案件648件;审结农资及农产品(000061,股吧)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0件,切实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查此类职务犯罪案件48件64人,批捕危害民生刑事案件12件19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渎职犯罪等案件622件
去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保持对暴力、毒品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494件,比上年下降2.2%,判处罪犯3797人。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渎职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622件,判处罪犯754人。还在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等行动中依法发挥作用。
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98件3884人,提起公诉3293件5270人,有罪判决率99.9%。对西宁地区文奎、苟建平为首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十多人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