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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我省各级工商部门正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月26日,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购买食品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及QS认证标志等内容,千万不要只图便宜。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活动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零售店、集贸市场为重点单位,以粮油、肉类、乳制品、冷冻食品、婴幼儿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百姓关注度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1月21日,工商人员在对偃师市区农贸市场一肉制品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店经销的猪肘花外包装纸箱上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信息,打开包装箱,猪肘花的塑料包装袋上也没有注明上述信息。工商人员要求商店负责人提供这批猪肘花的进货发票和质检报告,店主均提供不出,这批“三无”猪肘花目前已被全部查封。
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检报告的“三无”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将面临维权难度增大或投诉无门的尴尬局面。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务必睁大眼睛,并注意索要购物小票等购物凭证。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或到当地工商部门反映。(记者 郭海方 通讯员 上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