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时间:2014-03-04 09:13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去年全市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少年审判、案例指导、重大审判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涌现出59个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红桥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陈亚洁等6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还不够适应;二是司法能力与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要求还不够适应;三是少数法官的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对法官这一崇高职业的期待还不够适应;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与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化解矛盾任务日益艰巨的需要还不够适应。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全市深化改革上要有新作为。认真研判深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依法审理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改革中的金融、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案件,促进形成法制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改革、危陋房屋改造、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等方面纠纷,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依法审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案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在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上要有新成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矛盾,深化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细化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食品安全、住房、医疗、就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强司法救助,让群众话有处说、冤有处伸、难有处帮。

  三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要有新举措。健全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今年1月1日,我们已通过天津法院网全方位公开司法信息;年底前,将实现“三大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继续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要有新突破。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招录、分类管理、逐级遴选机制,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法官公正司法水平。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广信息化应用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法院工作协调平衡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配合做好视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奋发进取,为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篇:冠县开展“鲜奶吧”专项整顿   下一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