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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全产业规范树“青岛标准”
时间:2014-03-28 09:29  浏览次数: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菜篮子”质量安全问题,尤其是人们一日三餐所必需的蔬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000061,股吧)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2013年,市商务局联手省市检验检疫、食安办、农委、质监、畜牧等部门,共同编制了《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4年2月1日,经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实施,成为国内首例参照国际标准制定,贯穿鲜活农产品全产业链管理的地方标准。

  昨日上午,青岛市商务局蔬菜副食品办公室对《规范》作了专业解读。

  《规范》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根据解读,我市编制的《规范》包括蔬菜和猪肉标准两部分内容,共84条,贯穿了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的管理。

  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主要是种子、农药兽药用量以及间隔期)的使用管理及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强制性推广应用,加强源头控制;在流通领域,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准;在质控方面,重点加强饲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可追溯控制。

  据了解,该《规范》由市商务局会同省市检验检疫、食安办、农委、质监、畜牧等部门专业人员,认真梳理输港、输日、输欧等出口农产品标准以及国内有关鲜活农产品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

  相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了国内外鲜活农产品的标准要求,学习借鉴了输港农产品、输欧水产品和输日禽产品出口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重新审视目前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流通管理模式,找出其存在的差距。针对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统一的围绕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监管规范的现状,从青岛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实际出发,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执行基础,借鉴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管理经验模式,制定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相互衔接、协调统一、风险可控的管理规范。今后,《规范》将成为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安全风险监控规范管理的依据。

  记者看到,《规范》的章、节、条目清晰明了、操作简易,并且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青岛标准”全程监控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生产、加工和流通诸多环节,既需要技术方面的支持,也需要法律、制度、监管方面的保障;既需要政府的作为,也需要企业、农户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

  据了解,我国先后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各级各部门制定了很多相关标准。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农业地方标准16万余项。标准范围从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发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热带作物、饲料工业、农机化、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标准内容从原有的产品标准延伸到关键技术以及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但这些标准仅仅是对某一品种或某一环节进行了规范,当前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中还未有并急需制定一部标准,对一类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从而缺乏对整个产业链系统的有效管理。

  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将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机地衔接起来,并融合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从生产到流通全产业链统一的管理规范。让农户、企业和管理者明确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确各方所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和义务。

  由此,“青岛标准”弥补了全国鲜活农产品全产业链规范的空白。

  青岛规范模式或在全国推广

  多年来,青岛保持和运行了“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商务、农委、畜牧、科技、工商、海洋渔业等29个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999年开始负责青岛市区蔬菜、猪肉等重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运行管理工作,拥有专业的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并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技术经验。《规范》发布实施后,无论从管理机构、实施队伍和资金支持上都将得到确切保障。

  此外,商务部十分支持青岛实施按照国际标准提升“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确定在青岛先行先试,制定实施《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创造更多经验,在全国推广,发挥示范作用。

  本报记者 张海杰 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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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