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百日维权”让“霸王条款”下课
时间:2014-03-28 09:29  浏览次数:

  东北网伊春3月28日讯(见习记者王琳琳)27日,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协联合举办的“百日维权”活动将在3月末结束。

  在“百日维权”活动中,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统一执法行动。重点对家用电子电器等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依法查处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逃避“三包”责任等违法行为,解决了售后服务无保障和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问题。

  对装饰装修材料类产品整治,针对问题突出的装饰装修材料批发零售市场、大型建材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油漆、涂料、板材、壁纸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照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

  加大了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的检查力度,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重点对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奶制品、儿童食品、食用油、蔬菜、禽蛋、酒类以及各类散装食品等进行检查,对经销“三无”、“超期”等产品进行严厉查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服装鞋帽类产品整治,重点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销售门店等进行检查,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伪劣服装鞋帽类商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傍名牌、虚构原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店堂告示、声明等“霸王条款”行为。重点对强制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行为、强行收取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本次“百日维权”活动中,他们首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了新《消法》知识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实际应用能力。对部分企业代表讲解了新《消法》,增强市场主体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深入贯彻宣传新《消法》。当晚,市局局长林长伟、主管副局长田元东及全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和消保科全体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值班到晚10点,准备及时受理、转办和反馈中央电视台“3·15”晚会转办至我市的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全市工商系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执法车辆20台次,设立消费者申诉、咨询台33个,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本,设立彩虹门22个,宣传条幅30余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及活动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520件。




上一篇:鲜活农产品全产业规范树“青岛标准”   下一篇:鼠肉加工不能等鼠肉上桌再查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