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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开出食品安全监管问责第一单 监管非法奶牛场不力 10名公职人员受处分
因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失职,佛山市高明区10名公职人员昨日被给予行政告诫、行政记过等处分。这是《佛山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上月出台后,该市第一次有公职人员被问责。
3月27日,高明区杨和镇一家奶牛场从事非法养殖被媒体曝光。该奶牛场被指在“禁养区”范围内无证养殖,打药催奶,并出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水牛奶。
此事引起了广东省及佛山市领导高度关注。高明区于事件见报当日对该奶牛场予以关闭,并在两日内将场内的所有奶牛搬迁至异地养殖场,同时对奶牛养殖场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对此事的追查并未止步于养殖场本身。昨日,高明区政府正式通报称,这是一起对在“禁养区”非法开办奶牛养殖场监管不力、处置不坚决不到位的事件。依照相关规定,高明区政府对杨和镇镇长李建荣、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谢剑文、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蔡子强等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分。
通报还指出,高明区分别于3月27日、28日将现场封存的牛奶取样送权威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规定。
根据佛山市上月出台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高明区10名公职人员此次被问责,开佛山食品安全监管追责的先河。(记者/叶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