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公布,若通过企业将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
日前,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企业将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因为“矿物质水”这一名称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营养功能。这一举措,对规范中国包装饮用水市场以及保障消费者健康饮用均富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将市场的目光聚焦到了天然矿泉水上。
“矿物质水”
不等于“矿泉水”
据了解,新国标征求意见稿重新对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和其他饮用水进行了定义,并在原料、水质、标签标识以及污染物限度、添加剂等方面均设定了统一的标准。如果新标准得以通过,那么,今后除天然矿泉水以外,凡是人工水,都将统一叫“包装饮用水”。
对此,重庆晨报记者走访了市内几大超市并采访了部分市民。记者调查后发现,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水产品,很多消费者根本不了解各种产品之间的区别,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有不少消费者都认为“矿物质水”就是“矿泉水”。而事实上,两者完全是不同的概念。所谓饮用矿物质水,是以饮用水为水源,采用适当的方法,加入一定量的矿物质而制成的产品;矿泉水,则是采用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采集而来的、未受污染并含有一定量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的地下矿水。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不仅将提升消费者对“饮用矿物质水”的认知度,天然矿泉水或将成为饮用矿物质水最大的替代品。
从“喝水”
转变为“喝好水”
依靠迅猛发展的经济和人们快节奏的生活需求,目前国内瓶装饮用水以40%的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饮料市场头把交椅,其中又尤以天然矿泉水、纯净水和矿物质水的需求量最旺盛。同时,中国消费者的饮用水消费理念也在发生着微妙的转变:从最初的“喝水”转变为“喝好水”。
据了解,早在10多年前,西方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瓶装天然矿泉水的普及率,就已经达到了80%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已经成为消费者的一种生活习惯,所以在有些欧美国家,矿泉水的价格甚至比牛奶还贵。而意大利、德国、法国、比利时等国的年人均矿泉水消费量都超过了100升,意大利矿泉水的人均消费量甚至达到了189升/年,位居世界之首。
重庆晨报记者 张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