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预防和化解涉农行政争议问题。近年来,涉农行政争议逐年增多,且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群体性强,2013年仅部里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是上一年的3倍多。从受理复议案件的情况看,农业部门的行政行为总体上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作任何回应,明显不作为;有的作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答复时,不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有的开展产品质量抽检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检测结果,剥夺其复检权,程序明显违法;有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不准确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从复议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但在不少农业部门中确实存在。究其原因,既有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客观原因,也与一些地方和机构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一些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平时不学法、遇事不找法、工作不依法、化解矛盾不靠法有很大关系。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切实提高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重视和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支持、督促其履行法制审查、监督职责;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法制机构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和条件保障。此外,要强化行政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十八大以来,中央狠抓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深得民心的规定。总体上看,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作风是过硬的。但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基层同志来讲,目前,各地正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干部直接面对群众,要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特别要高度重视农业执法队伍和作风建设,要以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树立和巩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对部、省同志而言,要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上下功夫,在思考问题、研究问题上动脑筋。现在,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任务越来越多,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不沉下去探明究竟,还是习惯于用老套路来应对,结果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特别是近几年从事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同志,更要多挤时间到一线去,多挤一点时间学习农村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尽早成为行家里手。再就是搞政策和搞法律的同志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懂政策的可能不懂法、懂法的可能不了解政策,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还比较普遍。政策和法规密不可分,研究政策必须知道法律界限,制定法律也应当清楚政策方向。要加强二者的沟通配合,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加强交流、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农业部情况通报12.CEB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