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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须持证
时间:2014-04-15 18:21  浏览次数:

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煜)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金州新区质监局根据辽宁省《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生发〔2014〕46号)要求,自即日起组织辖区街道及相关功能园区对新区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

目前,金州新区类似一两个人、一两台机器设备、一两间屋子、几袋原辅料、就能做出供消费者食用的传统或风味食品的小作坊(不含餐饮)数量很多,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具有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特点,质量安全难以掌控。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由于国家未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条例,质监部门对小作坊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很难落到实处,往往是发生了问题或有投诉举报,才紧急查处一次。

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目的就是摸清底数,逐步对小作坊开展统一的、系统的监管工作。比如,要求食品小作坊建立承诺、进货查验、公示等制度,落实小作坊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等;质监部门还开展小作坊登记注册,保证食品小作坊持证经营、守法经营,同时,建立量化分级监管、定期培训、信用档案等制度等等,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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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