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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食药监局:实施“五个一律”查案757起
时间:2014-04-21 08:16  浏览次数:

为保障省城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3年,市食药监局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划定高压线,提出“五个一律”,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全年共计查处各类案件757起,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46起,其中2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所谓“五个一律”是指:一、对制假售假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以打击制售假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合打假机制,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制假售假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让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甚至血本无归。三、对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药品一律下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存在严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保健食品和药品,一经发现,一律强制下架,逐出太原市场,所涉及的保健食品和药品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四、对使用“地沟油”、病死肉、化工原料加工菜品的饭店,一律吊销证照。五、对制假售假者一律实施行业驱逐。强制其10年内不得在太原市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按此要求,去年,市食药监局与公安局开展联合行动,针对五一东街、狄村街等处的计生用品店、保健用品店销售假劣万艾可(伟哥)等药品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将武某、刘某等20多名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两部门合作深挖细究端掉黑窝点。去年5月,有群众在我市狄村街一个体诊所内购买了一种标示为内蒙古奇天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奇天哮喘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60800136) ,服用后疑为假药,经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确认,的确是假药。随后,两部门人员联合对“奇天哮喘丸”展开深入调查,历时40多天,行程2000多公里,远赴河南焦作等地,成功端掉了假药生产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郑某。 (刘晓亮、 胡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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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