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中国食品经济网珲春3月10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3月10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珲春市食药局获悉,为确保全市校园食品安全,2月28日至4月10日,珲春市食药局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春季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要求学校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珲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珲春市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力度,联合市食安办、教育、消防、工商部门开展一次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另外,该局还加大对学校集体供餐单位经营食品的监督抽检,对于不合格样品,要及时依法处置;下发春季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珲春市局强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