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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3热点案件:李怀亮等错案纠正提速(2)
时间:2013-12-31 09:51  浏览次数:

  2010年8月10日,保定中院第二次判处赵艳锦无期徒刑。这次,在赵艳锦提出上诉后,河北省高院没有再将此案发回重审,而是直接改判赵艳锦无罪,时间是2011年5月23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调查、送达、宣判和代为执行。因为赵艳锦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所以,河北省高院委托保定中院宣判赵艳锦无罪。2013年2月6日,距离蛇年春节还有3天时,赵艳锦才拿到她被无罪释放的判决书。这份迟到的判决,距河北省高院的改判时间整整晚了1年零8个月。

  3307天羁押和64万元国家赔偿

  3307天,这是保定中院认定的赵艳锦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

  赵艳锦说,她几乎是看守所里待的年头最多的人。也许是因为她待的时间长,也许是因为她性格直爽,赵艳锦在看守所当上了班长。“我是最心宽的,100个人里也找不到我这么心宽的人。要不是心宽,我也挺不到现在。我在看守所里还劝别人呢,我都关了这么多年了还活着呢,你们小偷小摸的咋还想不开?你们谁有压力就看看我,也就没压力了。”赵艳锦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特别苦涩。2010年8月10日,当她第二次被保定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时,她在看守所的床上躺了三天,“一口饭也没吃”。

  本刊记者到达赵艳锦家时,她正在村里的诊所输液。因为无法安眠,她的美尼尔氏综合征又犯了。她说,这个病就是在看守所落下的。每次发病,她都感觉天旋地转、呕吐不止。在羁押期间,赵艳锦受到的刑讯逼供导致其右耳几乎丧失听觉。坐在记者左侧接受采访时,她必须侧转身体,用左耳听记者的提问。

  河北省高院在2011年5月23日作出的终审判决书称:“高阳县看守所同监室人员宋立伟、赵杏斋、李胜秒出庭作证,赵艳锦入所时手上、腿上是紫的,手不能动,腿拐着,赵艳锦说是被办案人员打的……虽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证明未对赵艳锦刑讯逼供,但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能排除同监室犯人证言的真实性。”

  在赵艳锦接受无罪宣判之前,保定中院的法官曾几次到看守所为其做工作,希望她出去后低调些。赵艳锦对记者说:“我当时就和他们说,只要我家损失不是太惨重,我就不让他们赔什么了。要是太严重,我就跟他们拼了!”结果,走出看守所回到家后,赵艳锦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家里什么都没了,就连我进去前新买的冰箱也被他(李建军)给卖了,就留下一套空空的房子。”赵艳锦说。

  2001年出事之前,赵艳锦是村里出了名的能人,她与丈夫李建军在村口经营一个水果摊,生活步入小康。自从赵艳锦进了看守所后,坚信妻子无罪的李建军便转让了水果摊,卖掉了家里的值钱物品,倾其所有为妻子打官司。

  12年间,赵艳锦经历了三轮审判和从无罪到无期再到无罪的判决巨变。坚信她无罪的家人是她熬过来的支柱。

  在诉讼期间,曾有中间人提出希望李建军赔李桂兰(5岁亡童之母)点儿钱了事。可是,李建军就是不同意:“如果这事是我媳妇干的,我宁可她挨枪子儿。如果这事不是我媳妇干的,我们为什么要赔他们钱?那不等于承认我媳妇杀人了!”

  2010年8月10日,就在赵艳锦第二次被判处无期徒刑当天,李建军走出法庭,直接进了纹身店。再出来时,他帅气的脸上多了两个大大的黑字:右脸上是“冤”、左脸上是“枉”。除此之外,他的脑门和身上也都刻满了妻子的冤屈。如今,李建军终于盼回了无罪释放的妻子,他也开始洗“冤”。

  时隔3年,记者再见到李建军时,他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脸上的“冤枉”二字也浅了。李建军说:“到医院用激光打磨,已经打了8次了,一个月去两次医院。”他主要是怕妻子天天面对他刻了字的脸难受。

  “别说经济损失了,就说建军遭的罪、我遭的罪,多少钱都弥补不了!想起这个来,我就一宿一宿地睡不着觉。”对记者说这话时。赵艳锦的眼泪扑簌而下。

  2013年3月8日,赵艳锦到保定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5月7日,保定中院就赵艳锦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裁定,赵艳锦被判获得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37883.5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因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暂按2011年日平均工资标准162.65元计算,待2012年度国家赔偿标准公布后,15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补足差额。

  赵艳锦认为赔偿太少,向河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提起复议。“他们(法官)还问我为什么要这钱,我说要不是被冤枉,我要得着钱吗?他们必须得给我恢复名誉。俺闺女大了,还得订婚、结婚呢,我不能影响孩子。”赵艳锦说。

  当赵艳锦在新闻中看到有关张高平、张辉叔侄的报道时,很是羡慕。因为张氏叔侄上了电视,外人都知道他们是被冤枉的。可赵艳锦却不同,虽然都是无罪释放,村里人却不知道她是被冤枉的。“2005年(我)第一次判无罪时,村里人都知道我没事。可是,后来又被抓,人们认为这是事实了。我这次出来,村里人根本不问我是有罪没罪,直接说我是刑满释放了。”赵艳锦的这段话很是苦涩。她觉得自己活在村里人的舌头底下,白天根本不敢出门;即使生病去输液,她也躲进诊所里屋的角落里。

  律师的坚持和法官的良知

  赵艳锦对12年来一直为其做无罪辩护的宣东律师很感激。其实,连宣东自己都记不清去了多少次保定市和安新县了,“我光送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就送了12份,有段时间,我平均两个月去一趟”。

  在第一次会见赵艳锦后,曾经从事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宣东律师就认定赵是无罪的。再认真查看了卷宗后,宣东完成了2万余字的辩护意见。2008年6月12日,赵艳锦第一次被判无期徒刑后,宣东便无偿继续为赵做无罪辩护。他说:“从那时起,我就不是为了钱工作了,而是为了赵艳锦的公正、为了法律的公正而奋斗。”

  令宣东欣慰的是,在2008年赵艳锦上诉后,二审承办法官换成了河北省高院的石明辉法官。在宣东看来,石明辉与其他承办此案的法官有三点不同之处:第一,认真看卷,把案件的证据情况了解得非常清楚、细致。第二,多次到保定看守所提审赵艳锦,并详细询问细节。第三,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赵艳锦也记得:“石明辉法官第一次提审我时,开始他不说话,光听我说。最后他说‘我给你查去’,我‘哼’了一声。他说‘你不相信我呀,早晚你会明白我的’。”那次提审,石明辉用了3个多小时。

  当2010年赵艳锦第二次被判无期徒刑且上诉后,案件再次到了石明辉手中。这次,他没有再裁定保定中院重审,而是直接改判赵艳锦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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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