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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促进“家庭农
时间:2014-01-07 10:26  浏览次数:

 

  如何发展“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怎样才能与促进农业转型发展相结合?政协大会期间,徐小明等委员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我市“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宁化县为例,2013年,宁化县工商部门共注册“家庭农场”12家,租赁流转土地1500多亩,已具备建立“家庭农场”的个体农业经营大户有100多户。“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了宁化烟草、薏米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并带动了中药材、畜牧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有:现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大都分布在比较边远的地方,有相当部分田地处于抛荒状态,而且田块狭小,没有机耕道,灌溉条件差。为了发展生产,“农场主”要加大前期投入,增加了经营成本;业主对经营项目定位不清晰,加大了经营风险;业主在经营过程中缺乏技术支持,生产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徐小明等委员建议:一要加强政府引导,对符合“家庭农场”经营条件的农业生产大户,出台相关的鼓励扶持政策,加快耕地连片整治,对流转土地规模在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予以财政奖励扶持;优先安排农建项目,对规模农场的土地平整改造,沟、渠、路建设优先安排,创造较好的农场经营条件。二要成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公益服务组织,做好产业发展信息沟通,引导工商注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加强业主技术培训,为业主推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范生产规程,促进“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优质、高产、安全。三要给予“家庭农场”更多的金融优惠政策,通过以租赁土地质押或经营的标的物进行抵押贷款等途径,提供资金保障;申报“家庭农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免收设施建设施工安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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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