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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质监部门开展白酒专项检查 禁用"特供""专供"
时间:2014-01-14 09:58  浏览次数: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宋丽 通讯员屠俊红报道)“特供”、“专供”等字眼将不准再出现在白酒的标签上,1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刚刚下发的《自治区质监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发出如此禁令,同时质监部门将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加强白酒出厂检验。各级质监部门从即日起到5月30日开展对辖区白酒生产的普查和专项检查

为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白酒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白酒。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

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相关部门将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强对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抽样检验,发现白酒中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彻查原因。对发现白酒中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依法取缔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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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