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廉政建设。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未整先学、未整先改、未整先建。通过举行学习会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市委全委会议等精神。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邀请国内区内知名专家,先后举行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情况、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等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调研方式,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挂职和北梁棚改等重点工作。按照机关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开展了机关工作制度清理修订工作,完善机关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精简会议文件,节约会议经费,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入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把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常委会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及机关全体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全市各级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对立法的参与度不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还需加大力度推进。刚性监督方式运用比较少,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内容和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代表素质提升、作用发挥以及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九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等决策部署,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领域,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促进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一、行使好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认真执行立法规划,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年内审议法规7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志愿者服务条例;修订义务教育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顺延审议老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工作宗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努力创新并不断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并认真对待各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集智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继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养犬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行使好监督权,推进监督创新,务求实效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市本级和稀土高新区决算的报告、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和稀土高新区预决算。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加大对预决算的审查力度,加强对旗县区预算的监督,逐步推广市本级预算监督模式,在九原区和土右旗先行试点。改进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实行融资总规模管理。
加强对民生和社会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城乡居民供水、最低生活保障、禁毒、物业管理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及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及城市出口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主任集体视察。
对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工会法和实施工会法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对北梁棚改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及宗教场所情况、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上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本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开展信访工作。对重要信访件进行重点督办。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对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三、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对批准北梁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促进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