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全省人民、各级人大以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还不够及时,审议工作的组织方式有待改进,审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还需要探索和完善;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还不够密切,汇集民意的渠道还不够宽,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4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落实之年,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着力深化改革、服务大局,着力强化法治、依法监督,着力开拓创新、务实为民,围绕“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全面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做好今年的常委会工作必须在政治方向上保持定力,更加坚决地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在战略定位上推动接力,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充分发挥人大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职能优势,动员全省人民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必须在改革发展上激发活力,以改革统领人大工作的全局,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氛围营造、工作支持和法制保障;必须在工作推进上形成合力,自觉在全省大局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实效;必须在狠抓落实上扎实有力,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务实精神,推动省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我省体制机制新优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推动我省改革红利、开放活力、内需潜力、创新动力的充分释放和有效集成,坚定不移地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要深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决定的实施。及时梳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立法,为全面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监督和支持政府按照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要求转变职能,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监督和支持“两院”积极推进审判检察工作创新,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参与所在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改革创新活动,积极提出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释放全省人民投身改革的创造活力。
(二)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浙江改革发展大局,就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着力点。要认真贯彻省委“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的总体要求,按照“五水共治”、“五措并举”等决策部署,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治水治污、交通治堵等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常委会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举措,使人大各项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职责要求,加强对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的调研和视察,强化对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和督查,积极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三)强化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地方立法任务。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深入贯彻省委批转的立法工作意见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紧制定和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整治、社会养老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防震减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审计等法规。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城镇住房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水上交通安全、民办教育、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法规制定修订前期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三版)加强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群众意见吸纳情况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杭州、宁波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四)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年度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任务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提高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一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进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开展科技进步执法检查,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五水共治”工作重点,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共同审议的方式,开展防洪排涝工作监督。继续采取全省联动,跟踪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三是,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四是,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组织专题询问,推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开展出境入境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同时,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和方法,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和审议方式,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人大监督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