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举报食品药品相关的问题,可任意拨打12331与96151 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与辽宁省食品投诉举报热线96151正式合并,今后市民举报投诉、咨询或建议与食品药品相关的问题拨打任意电话,七个工作日以内就可以得到回复意见。 昨日,辽宁省暨沈阳市食品药品“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在文安路社区举行。自投诉举报热线成立至今,辽宁省食药监局共接到投诉案件12927件,其中食品投诉是反映问题最多的,占总数的9成以上。此外,流通环节及举报问题也是相关类别中占比最高的。 截止到2014年3月24日,12331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等2569件,其中自动语音227件,人工接听2342件。96151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等10358件,其中自动语音1249件,人工接听9109件。通过办公室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受理等渠道受理396件。在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有效件的总量为5192件。其中群众满意率83.94%,案件优秀率78.35%。 目前,举报案件中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451起,据不完全统计涉案金额达到180万余元,处罚金额140万余元。按案件类别分布,举报2646件(50.96%),咨询1295件(24.94%),投诉1207件(23.25%),建议44件(0.85%)。举报问题占总案件类别的5成以上。 按案件环节分布,其中流通环节2106件(40.56%),餐饮服务环节1150件(22.15%),生产环节1020件(19.65%),其他环节883件(17.01%),使用环节25件(0.48%),涉及多个环节8件(0.15%)。流通环节是案件环节类占比最高的。 而按案件事项分布,食品4959件(95.51%),药品177件(3.41%),医疗器械26件(0.50%),保健食品26件(0.50%),化妆品4件(0.08%)。食品安全问题是公众投诉举报问题的焦点。 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市民电话。其中早上8时30分至晚上9时是人工受理时段,而在晚上9时至次日8时30分之前是机器语音记录时段。次日有专人收听投诉举报电话录音。按照要求,热线办理时限在接到群众诉求1个工作日内分办,办理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初步办理结果。普通案件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群众反映的紧急案件要求办理部门在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除了12331和96151这两部投诉举报热线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在辽宁省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辽宁省食品安全网专设窗口,接收百姓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同时,设有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投诉举报方式。 ·典型案例案例1、用工业盐加工海参 诉求事项:2012年11月2日,一名市民举报大连市金石滩地区某加工厂使用工业盐加工海参,生产环境恶劣。 处理结果:经大连市金州区质监部门会同金石滩街道安监站、盐政稽查队多次对该加工点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查获现场正在加工盐渍海参,所用原料盐外包装无任何产品标识。该公司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盐渍海参,货值金额9000元。盐政稽查队对该公司没收违法加工成品及原料盐,处以50000元罚款,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2950元奖励。案例2、豆芽无证加工黑窝点 诉求事项:2013年1月23日,沈阳市一名市民举报某黑加工点加工豆芽,环境恶劣。 处理结果:东陵区农发局会同当地街道、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当事人于2012年10月通过网络购进8台豆芽生产机器,在租用车库内非法生产豆芽,共生产300斤产品,已售出200斤,现场封存100斤。据查,当事人无《芽菜类蔬菜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工商部门经营许可,擅自生产豆芽,相关产品无质量报告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本报记者 顾小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