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整顿农药生产、批发、销售市场,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网点,提高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推进该法规的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带领调研组,于2月24日一3月11日,对《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海口、定安、屯昌、陵水、三亚等5个市县情况汇报,并深入到16家农药经营店、15个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点、12个农产品收购点、10个农贸市场、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4个农民合作社、2家农药批发企业、1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走访了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省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药管理,农药市场得到有效的整顿,农民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农药经营基本规范,禁用农药基本杜绝,信息台帐基本建立。
(一)依法整顿农药经营市场。《规定》实施前,全省农药经营单位2123家、批发企业230多家,还有无证经营单位近千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大量违禁农药充斥市场。为使《规定》顺利实施,实现农药经营市场平稳过渡和社会稳定,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从2012年开始,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解决被关闭农药店的农药存货三角债、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等问题,确保整顿过程没有出现一宗上访事件。二是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农药批发经营许可,全省农药经营单位从2123家减少到1345家、农药批发企业由230多家减少到3家。三是2013年8月,由农业厅组织三家农药批发企业与各市县零售单位签约,明确农药改革后供需秩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农药批发单位与零售单位有效对接,实现了新旧经营主体的平稳过渡。作为海南农药管理史上最严格的《规定》,被群众称为农药新政,在实施3年以来,解决了农药经营市场中杂、乱、假众多问题,农药经营市场得到有效整顿。
(二)建立规范的农药管理秩序。一是对进入我省的农药产品实行备案制。省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海南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农资配送中心、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农药批发企业提供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农药彩色电子标签等资料,对农药产品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农药产品不予备案,并通过海南农业信息网,将备案的农药产品信息分批向社会公布。截止目前,全省共受理农药产品备案申请8000余个,通过备案农药产品4292个。上架销售的农药产品从以前的2万余种减少到4000余种。二是推动农药产品赋码贴标和可追溯监管系统建设。省农业主管部门监督三家批发企业,制作批发企业专营标识,并对备案通过的农药产品进行赋码贴标,保证经营的农药产品可追溯。利用农药产品备案信息,建立全省农药产品数据库和监管平台,确保全部经营单位的农药信息在网络上可查询,实现农药产品批发到零售环节的可追溯监管。三是建立较完善的农药产品配送体系。三家批发企业都成立了快捷安全、布局合理的配送部门,解除了农药经营户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农药的正常供给。四是建立农药台帐监管体系。部分市县农药店配备农药监管系统专用设备,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库、二维码等技术,构建农药实时监管操作平台、实名购销平台,通过系统记载农药购销等各个环节,确保了农药产品的追溯。
(三)全面展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收购站均进行农产品的抽检。一是在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成立瓜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中心,对每批进岛的瓜菜都进行抽样检测,对检测合格的瓜菜贴上“已经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标签,凭此标签方可进入全省各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销售。二是全省各市县建立农产品检测站,镇、村、合作社及各收购点设立固定检测点,对所有进入市场和出岛的农产品都进行快速抽检。每个集贸市场每天抽检的瓜菜样品不少于10个,出岛的瓜菜必须持有市县农业部门检验合格证才予放行。三是组织流动检测队伍,不定期对田头产地、码头运输车辆以及集市收购点瓜菜进行抽检。2013年,陵水县设立县、镇、村三级检测点14个,配备检测人员78人,在田头、基地、收购点共检测瓜菜样品17.2万个,检测合格率99.5%。
(四)执法管理力度逐步加强。为加强市场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各个职能部门通过联防、群防等监管手段,保持对农药经营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的高压管理态势,基本杜绝56种高剧毒农药的销售,无登记证农药、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农药经营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对未经过备案、未贴标、标签不合格等违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违规农药1600余吨,大大净化了全省农药市场。二是部门执法监管常态化。各职能部门依据《规定》赋予的职责对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执法检查。省农业厅相继组织三亚、陵水、万宁、乐东四市县的联合执法,依照《规定》第四十一条查处无证经营,取缔处理违法经营单位20多家,依法维护农药经营市场秩序。三是执法手段科技化,及时处置违法行为。在全省各市县农业执法队伍中,装备电脑信息终端,在执法中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农药信息,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农药经营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规定》,规范了农药经营市场,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药经销台帐二维码可追溯体系有待完善。我省农药经营从以手工台帐登记提升到二维码电子信息平台管理,在部分市县初步建立追溯系统,但覆盖面不宽,特别是农药最小包装单位尚缺乏二维码标识,追溯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农药质量难以追溯到生产厂家。目前由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界定,全国绝大多数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时没有二维码或者条形码,批发企业购进农药后,无法对最小农药单位赋码贴标。二是难以追溯农药使用者,全省的市县级监管平台还没有完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尚未联网,信息不能共享,农药使用者还没有做到实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