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要时组建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和全省人民的努力下,海南己建成全国的莱篮子基地,也建成全国唯一的无规定动物病疫区。然而,在我省现代农业迅速发展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对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依然存在执法不到位和缺位的问题,时而发生瓜菜农药残留和假农资事件。为确保全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全省市、县(除海口、三沙市外)均成立农业执法大(支)队情况下,成立海南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对于协调市县的农业执法,查办大案、要案,加强农资市场、农药经营、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很有必要。
(五)尽快实施农药价格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海南属高温高湿地区,农作物的病虫害突显,农药成本占瓜菜种植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农民的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对农药的价格,省物价部门要依据《规定》的第八条和第四十条条款,组织实施好农药批发与零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向社会公布并加强监管,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六)认真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机制。《规定》的第三十五条和五十三条条款分别对农药废弃物的处置有明确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自职能,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的监管上不留死角。针对该条款尚缺乏可操作性,省农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农药废弃物回收的具体办法,对回收农药废弃物的主体单位、回收办法、成本费用、行政处罚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全省农药废弃物的回收监督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七)切实抓好农产品的规范包装。农产品包装是体现农业品牌化和标准化的载体,是农产品质量追溯的依据。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第二十八条条款内容,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购方对产品的规范包装,在包装上详细标明产品产地、生产者、地址及联系电话,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没有规范包装的农产品不准出岛、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农药管理工作涉及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涉及到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民生工程,需要各级财政的支持。要支持全省农药追溯二维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包装,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无害化处理。尽快制定对研发、使用生物农药有关奖励和补贴的办法,推广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要保障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经费。
(九)适时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实施三年来,对规范农药市场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起了很大作用,但随着农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规定》在实施中,部分条款还不尽完善。如:对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质量监管职能主体调整为食品药品部门,对瓜菜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的下架处置等,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
为进一步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对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规定》情况进行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