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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监管资源 形成监管合力
时间:2014-04-08 09: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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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监管资源 形成监管合力

蓟县建立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08

  近年来,蓟县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填补监管空白,遏制日益猖獗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起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震慑力,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蓟县制定了《蓟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蓟县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重点、案件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等相关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起了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通过充分发挥县食药安办政府“抓手”作用,蓟县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和区域联动,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由县食药安办牵头,组织农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学校、建筑工地、农家院等重点对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针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查处,近年来,通过县联合执法的方式,取缔了1家无证无照生产香油的窝点,1家无证无照非法生产蘑菇罐头窝点,1家无证生产食用醋窝点。


  蓟县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各行政监管部门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食品安全案件线索或案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杜绝“以罚代刑”、 “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 2013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县食药安办联合县公安局打掉了三个“毒豆芽”加工黑窝点,三个黑窝点全部被依法取缔,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5人,网上追逃1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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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