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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调研组到清远市开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
时间:2014-04-12 13:05  浏览次数: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陈俊凤一行来到清远,就该草案进行专题立法调研。

  在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表示,清远人口较多,且存在少数民族风格,建议相关法律条例应该尊重各地的民风民俗。调研组与我市的相关职能部门探讨了条例里提及的流动摊贩、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话题,表示将研究吸收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条例考虑问题更全面,覆盖面更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主持召开座谈会。

  下午,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我市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市场各2个,认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管理力度大,措施到位。据了解,2013年,全市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91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31份,立案调查120家;共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样检验974批次,合格861批次,不合格113批次,合格率为88.4%,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花生油产品酸值、过氧化值和黄曲霉毒素B1,均已进行立案查处。

  现象

  1、食品摊贩多无证经营

  曾贤林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情况。他以当下流传的“吃植物怕毒素,吃动物怕激素,吃加工产品怕色素”的民间“三怕”,指出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食品安全涉及到老百姓身体健康的问题,清远历届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近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统计,截至2014年3月,我市普查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有1066家,主要分散在全市各个乡镇,多数以家庭作坊为主,主要加工的食品有花生油、豆制品、糕点等产品。全市核发食品流通证经营户共有25084户,全市的集贸市场共有147户。“但食品摊贩存在流动性大等特点,多为无证经营,无确切数据。”

  2、小作坊“小、散、乱”现象突出

  “小作坊‘小、散、乱’现象突出,食品摊贩监管难度大。”曾贤林直言,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普遍存在着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同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还存在法律保障不足、监管难度大、执法程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曾贤林称,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可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监管部门职责范围以及监管机制。但考虑到清远的少数民族特色,条例的制定应尊重民风民俗。邓三妹也表示,条例应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加工区别对待,解决其规范生产加工与传统手工生产加工之间的矛盾。“一些如连州牛杂等地方小吃该如何监管,或者农民将吃不完的腌制食品拿去贩卖又该怎么监管,都应该有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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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