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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个卖豆芽摊位竟混用一张上市凭证
时间:2014-04-14 0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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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

豆芽进货渠道可疑

工商却说不归他们管

近日,厦门市民评代表来到中埔批发市场。刚进入市场,市民评代表就发现有一女子在卖豆芽。对于豆芽的进货渠道,女子说是从一家已暂时停产的企业进的货。既然停产了怎么还会有该厂的豆芽在销售?“不要问我,你要问,问厂家。”面对询问,女子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抱起正在售卖的一盆豆芽,准备收摊。

市民评代表立即将发现的问题告知在现场配合检查的高崎工商所执法人员,希望他们能对豆芽进货来源进行追查。岂料,工商执法人员拿出一份打印的《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指着上面的条款说,进场交易的生鲜食品检验工作应由批发市场负责,不在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就这样,女子将还没卖完的豆芽装上小推车溜走了。

【菜市场】

摊贩说是从中埔进的货

凭证却是江头批发市场的

随后,市民评代表会同工商执法人员对湖里大唐菜市场、松柏菜市场等所销售的豆芽是否有上市凭证情况进行检查。

在大唐菜市场,一豆芽摊贩表示,她的豆芽是从中埔批发市场进货的,凭证都在她老公那儿。市场管理处人员却拿来了一张上市凭证,表示这就是现场卖豆芽摊位的豆芽上市凭证。市民评代表发现, 这张上市凭证是从江头批发市场开出的,凭证上注明只有“黄豆芽 5公斤”,并没有绿豆芽的进货凭证,而且所标明的摊位当日根本没卖豆芽。市场管理处的解释是,因为都是卖豆芽,所以三个摊位混用了同一张上市凭证。市民评代表指出,这种混开上市凭证的做法,无法对豆芽的进货渠道追根溯源,上市凭证变得形同虚设。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将这些无法出具上市凭证的豆芽全部下架。

市民评代表 曾焕生

记者 薄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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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