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四川新闻网报道了新都区新繁镇龙安小学26名小学生午饭后腹疼、呕吐,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事发后,新都区公安、食药监等部门介入调查。今(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新都区相关部门了解到,26名住院治疗的学生已全部治愈出院,学校教学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新都区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为查明事件原因,该校当天中午的饭菜已取样送检,调查结果将尽快向社会公布。(4月13日 四川新闻网)
近年来学校成为食品安全事件的重灾区,频频曝光的学生中毒事件也在敲打着公众本就脆弱的神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校这片净土如果也满藏污垢的话,我们还能相信谁呢?
学校食品中毒事件不仅扰乱了教学秩序也同样对学生的生命健康产生了危害,这颗毒瘤非拔不可,不仅要及时也要彻底,新闻中提到原因尚未查明,不过笔者认为这恐怕不仅仅只是“食物的错”,不弄明白孰是孰非谁也不知道下起中毒事件会在何时何地发生。
当然,学生是吃了学校的食物才出现中毒迹象的,因此食堂食品不卫生不能脱了干系,试问,学校的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这样的食堂如何畅通无阻进入学校?食堂的进货来源、物流体系以及加工工程是否符合卫生规定?当然这就牵扯到其管理相对人校方,如此不堪的卫生条件凸显着校方卫生管理机制的欠缺,姑且不说学校的食堂准入制度是否建立和合理,平常的卫生常规检查哪去了?恐怕校方食品安全意识的淡薄和不作为才是导致一起起悲剧产生的根本原因,同样对卫生管理不作为的处罚成本过低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最后上级教育监督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对下辖的幼儿园和学校卫生检查和督导力度不足下级部门无动力、无压力,卫生管理不到位、不作为也就不难以理解了,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也就成了大概率事件。
因此,学校要建立科学完备的卫生管理体系,健全食堂准入制度,加大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检查和监督,排除安全隐患,建立退出机制,对管理不达标的进行清退,上级监管部门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卫生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后就是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换孩子们一片碧绿的蓝天。(长江网 马青功)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