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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尤其受到关注。截至2013年6月底,我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3190家,这还不包括数量众多的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其余绝大多数的餐饮服务行业都属于规模狭小的个体经营者。庄晨委员认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仅仅凭借着食品经营者自身的能力来承担医疗、赔偿、抚恤等后续处理已是杯水车薪。
因此,庄晨建议,将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纳入强制保险范畴,具体来说,建议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全区餐饮行业数量、规模、种类等情况,与保险企业一起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数量、规模、种类的不同,制定出适合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保险的可行性方案。一方面,要选择业务拓展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并能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的有关要求,依规守法的保险企业作为推行主体,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损失评估、责任认定、资金赔偿机制;另一方面,选择风险较高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为试点单位,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