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深化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审议《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为加快推进新区开发开放、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围绕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划定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工作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同时,加强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推动“四清一绿”行动的顺利开展。
围绕搞活民营经济,抓紧促进中小企业、公共交通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推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围绕改善民计民生,抓紧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校园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推动各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继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坚持法规案说明会制度,建立健全立法论证、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的常态化,安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继续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安排一定比例的立法项目由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拓展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全口径预算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目前,前两项预算历年都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又将多年试编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请市人代会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在试编之中。我们要按照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到2015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四项预算草案全部提请市人代会审查。同时,加强对代表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代表审查能力。今年中期,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全口径预算编制进展情况的报告。此外,还将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报告,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利促进与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我市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配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市容环境整治、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清洁生产、美丽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促进我市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新的改善。
高度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医保制度改革、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国防动员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我们将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视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各项监督工作都要坚持深入实际,搞好前期调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扩大专题询问领域,研究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普遍关切。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制统一。
三、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制度,进一步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保障代表的法定权利。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美丽天津建设的目标任务,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教育卫生、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环境整治等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高质量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监督等工作,组织代表专业组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根据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需要,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努力提高培训实效。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立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做好天津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保障。
我市1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不断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常委会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人大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各项规定,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使人大各项工作具备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继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密切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加快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加大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