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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转暖,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盛期,因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也进入了高发期。为此,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发布今年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及消费者,切勿采集、加工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发生。
据了解,野生蘑菇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人在食用后会发生中毒。毒蘑菇中毒的症状表现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病情凶险,严重者可致死亡,且没有特效疗法。
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采集和食用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餐饮服务单位应切实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不得采购“三无”产品、有毒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不认识的野生蘑菇,要确保加工可食蘑菇时不混入有毒品种。消费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时,要积极组织救治并立即报告,同时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