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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工商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时间:2014-04-12 13:13  浏览次数:

春季是野生动物生长和繁殖季节,同时也是滥捕滥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高发季节。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灵川县工商局立足监管职能,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结合灵川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并与维护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精心抓好组织和落实,做到了思想统一、态度坚决、措施严厉、宣传到位。二是加强清查,打击非法经营。将农贸市场、餐馆、农家乐等场所明确为整治重点,组织执法力量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查是否有非法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查查水产品和畜禽类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查餐馆有无违规出售野生保护动物,查厨房操作间有无加工野生保护动物,并着重清理以野生动物作为菜谱招徕消费者和以“野味”、“山珍野味”等涉及野生动物内容作为招牌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耐心地向经营者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广西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广大公民树新风、改陋习,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骆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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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