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未来公司拟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骨干技术人员,及届时董事会认为需要对其进行股权激励的其他人员。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250人,但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1)以上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全日制职工作并领取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过公司监事会核查予以最终确认,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2)以上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本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未来公司拟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骨干技术人员,及届时董事会认为需要对其进行股权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亦应满足上述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人员,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如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收回并注销其已被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3、具体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97.3500万份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0210.8766万股的0.9882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22.35元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三全食品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次授予358.35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0.1850%,预留39.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8150%。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三全食品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股票期权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三全食品股本总额40210.8766万股的0.9882%,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三全食品股票。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类型
获授数量(万份)
获授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获授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1
许江营
副总经理
股票期权
6.0000
0.0149%
1.5100%
2
王凯旭
副总经理
股票期权
5.0000
0.0124%
1.2583%
3
高冠军
副总经理
股票期权
5.0000
0.0124%
1.2583%
4
郑晓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股票期权
2.5000
0.0062%
0.6292%
5
其他246名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股票期权
339.8500
0.8452%
85.5291%
6
预留期权数
——
股票期权
39.0000
0.0970%
9.8150%
合计
250名激励对象
——-
股票期权
397.3500
0.9882%
100.00%
以上小数均保留四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注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注4: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须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一年内授予。如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时点届至,而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或没有足够合格激励对象应予激励,则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取消该等预留股票期权。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
(二)授权日
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三全食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期授予给激励对象。首次授权日应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