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制定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各级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标准化配备,重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交通通信设备等。
(十五)加强检验检测和审评认证能力建设。认真抓好国家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协调统一、布局合理、适应需求、运转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研究制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标准,明确层级设置和功能定位。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提高检验结果公信力。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认证机构能力建设。
(十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培训和演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十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和指挥中心,规划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业务专网,逐步实现监管业务数据集中共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启动监管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六、积极构建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十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适时启动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起草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修订情况,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建立标准管理工作机制,推动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完善标准体系。
(十九)建设完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危险性评估、溯源、预警、生产、加工和流通综合安全控制、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十)完善食品药品诚信体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分类制定诚信评价指标,加快采集、评价、发布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强制保险、民事赔偿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白酒、保健食品行业开展试点。
(二十一)构建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完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原辅料登记制度,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原产地追溯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试点。
(二十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继续完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推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企业法人约谈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备案下架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研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
七、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三)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建立政务微博等新型发布平台,组织开展公益广告、专家访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
(二十四)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新闻统一发布制度。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办法,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升监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建立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净化舆论环境。
(二十五)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12331” 举报投诉系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认真核查、处置、反馈举报投诉事项。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举报投诉应奖尽奖。
(二十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家作用。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和联系,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支持培育相关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工作。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八、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新组建监管队伍融合,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充实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面向全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规划、计划,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庸懒散”等现象。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逐步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