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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回顾(3)
时间:2014-03-27 11:43  浏览次数:

    2. 质检总局加强对进口婴幼儿乳粉的管理。

    2013年1月,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已正式实施。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质检总局于4月15日发布公告,对《办法》的相关内容做了解读。 9月,质检总局又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对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以及中文标签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3. 工信部推动乳粉企业兼并重组。

    为督促乳粉生产企业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者信心,201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制定《提高乳粉质量水平 提振社会消费信心行动方案》。方案主要强调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婴幼儿乳粉企业兼并重组。8月,工信部编制完成《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底,培育形成3-5家年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企业总数整合到50家左右,前十家国内品牌企业行业集中度超过80%.截至目前,该方案还未公布实施。

    4. 卫生计生委加强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

    2013年9月,媒体对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变味的第一口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进母乳喂养,维护儿童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并提出相关要求。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严格婴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和标签监管、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的政策方针。

    5. 国家食药总局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试行药店销售。

    为强化婴幼儿乳粉流通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国家食药总局进行了广泛调研。2013年7月,国家食药总局开展试点工作,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模式。药店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后,即可设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在试点的基础上,国家食药总局将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体系和相应的监管模式。

    12月18日,国家食药总局就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方引导和督促婴幼儿乳粉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管理,严格审核和许可;进一步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管力度,对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格检查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情况。全面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同时,还要求各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12月5日前,书面报送本年度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工作的情况。

    6. 国家食药总局严格奶粉生产和备案管理,叫停贴牌分装生产。

    2013年6月,国家食药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8月形成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并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新细则),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新细则,国家食药总局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013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国境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使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标签必须进行备案,目前还未正式发布。

    2013年11月27日,国家食药总局正式发布《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并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公告》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在国内生产标注为境外企业名称、地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除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包括乳蛋白、乳糖等)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乳制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规定》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特殊性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对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和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规定。

    政策的密集出台意味着国家对于婴幼儿奶粉市场的整顿正式开始,为构建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提升乳粉质量、维护乳粉安全、规范乳粉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预计后续国家还会陆续有相关政策的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全力以赴打一场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

    五、食品热点事件时有发生

    2013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混乱、制度的可操作性缺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滞后等仍顽固制约着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下面我们选取几个代表性的事件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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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