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评论中,要求有效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首先,国家应明确转基因食品的统一监管主体。其次,应考虑修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更高级别的法律中,明文确立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再次,从需要标注的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内容和形式来讲,不仅要在食品包装的显着位置明确标识出来,还应标注转基因食品的含量、来源和原材料种类等内容,同时要在食品销售价签上明确予以指示,从而解决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考虑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临界值,实现由"定性标识"到"定量标识"的转变。
6.牛肉、羊肉、驴肉掺假不断。
2013年5月,江苏江阴犯罪嫌疑人卫某等以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制售的假羊肉流入了上海9家熟食店;周浦万达广场品尚豆捞坊销售的所谓"羔羊卷"经检验掺入了猪肉和鸭肉,涉嫌销售假冒食品,欺骗消费者;12月18日,济南沃尔玛被爆销售的驴肉检出狐狸成分;12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对长虹路的牛羊肉批发市场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仍有商店在隐蔽销售掺假羊肉。 一些火锅店对"掺假牛、羊肉"心知肚明,但面对监管,却习惯将制售假肉的责任推给供货商。"掺假肉"是利益驱动,违法分子不顾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肉法理难容。尽管持续在食品安全上加大投入,但沃尔玛还是遭遇了"狐狸肉"事件。检测成本和技术的现状客观上也造成了"掺假牛、羊、驴肉"难验证情况的发生。沃尔玛在2013年的最后一天宣布,将非国家标准要求的DNA检测列入易掺假的肉制品抽检中。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王守伟认为,肉品掺假售假属于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但食品安全问题与标签标识(或欺诈)问题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风险问题。如果只是用猪肉、鸭肉、鸡肉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低价肉类产品冒充牛肉、羊肉等高价肉类产品,且无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其他违规现象,属于标签标识或商业欺诈问题。而如果用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皮毛动物肉冒充其他肉种,因存在致病、重金属污染等潜在风险,则既属于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料的食品安全事件,又属于商业欺诈。
我国餐饮和肉制品加工企业应加强自律,国家亦应逐步加强肉类掺假定性和量化鉴别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六、结语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健康,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2013年,国家为食品安全做了很多努力:无论是从改革国家食品监管机构、集中监管主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还是重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整治婴幼儿乳粉市场,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改善民生的高度关注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信心与决心。
2014年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也有很多令人期待的部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将对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进一步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出安全放心的食品;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和修订工作,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脚步;《餐饮业管理办法》、《火锅店安全管理规范》等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餐饮业;最高法"知假买假"规定的出台,也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减少问题食品在餐桌上出现的可能性。
强化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不仅需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科学全程监管,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努力探索科学监管的方法和途径,需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基础科学研究,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科普宣传,也需要消费者共同监督和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更需要媒体传递科学的信息,从而形成全面抵制不法食品的大环境。2014年,我们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