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立足我省基本省情,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与资源优势,以山地城镇、沿边少数民族城镇等为特色,构建以人为核心、六大城市(镇)群为主体、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速,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户籍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12个百分点左右,再新增500万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镇化布局进一步优化。“一区、一带、五群、七廊”的云南省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六大城市(镇)群聚集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滇中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滇西、滇东南城镇群成为我省区域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极;全省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数量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增强,七个层次的城镇实现协调发展,城镇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明显加快,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城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有效进展,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迅速;山地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城镇建设集约紧凑,城镇特色进一步突出。
—城乡一体化成效显著。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成效显著,以城带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产业、生态保护融合联动,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缩小,人才、技术、信息交流密切。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城乡一体的户籍、就业、社保、土地、投资和公共服务体制基本确立。
—城镇文化特色浓郁。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全部完成,城乡文化特色得到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得到继承与发扬,避免千城一面,城镇个性鲜明、形象突出、文化特色浓郁。
—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注: 1 . 本表引自 《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 ( 2 0 1 4 — 2 0 3 0年)》( 报批稿) 。
2 . 表中地名均指各地中心城区范围,不包括整个行政辖区。
第三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区域发展,优化开发承载能力减弱的区域,集约高效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做好限制开发区域的点状开发、面上保护。并遵循我省“强区、富带、兴群、促廊”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滇中城市聚集区、沿边开放城镇带、五个区域性城镇群和七条对内对外开放经济走廊城镇带,形成以“一区、一带、五群、七廊”即“1157”为主体构架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全省城镇化空间布局。把城镇群作为云南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通过规划引导和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群发展。有序推进各级城市(镇)发展,做强昆明特大城市,做大区域中心城市,做优州(市)域中心城市,做精县域中心城镇,做特省级重点镇、其他发展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