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7)
时间:2014-04-19 04:23  浏览次数:

  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规模化生产,推进畜禽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州(市)长负责制,形成对城镇发展的有效供给。

  完善主要农产品储备制度。综合运用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等手段,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建立完善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分级储备制度,认真落实储备责任。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高原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节 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全面提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活力和水平。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着力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围绕“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4张名片,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战略品牌。

  全面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特色化、现代化、系统化发展。加快推进形成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开放农业六大特色。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农产品加工推进、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流通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八大行动”。重点实施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六大功能”。建设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种植资源研发、农业技术推广、西南边境动植物安全防控“六大基地”。

  强化高原特色农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特色产业向最适宜区域集中,大力促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经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特色农业发展,着力优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布局。集中发展粮食、烟草、蔗糖、茶叶、咖啡、橡胶、果类、蔬菜、畜牧、蚕桑、花卉园艺、生物制药、淡水渔业、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一批特色优势产业。

  围绕农业特色发展,全面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云南农业发展水平,提升云南农业综合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节 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加快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

  大力扶持发展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各类补贴资金、支农项目、优惠政策适当倾斜,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混合所有制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庄园,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培育职业化农民。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市流转、抵押、担保,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高原特色农业。

  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办法。建立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创新高原特色农产品网上、网下“两联动”市场营销模式。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四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统筹规划城乡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运用大流通的概念,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产品双向流通,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强促进农产品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支撑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建设。推进农产品现代物流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快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以城镇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乡镇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低温仓储、分级包装、电子结算。完善农产品收集、存储、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实施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农资经营企业发展专营店、加盟店,构建全省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降低流通费用。

  培育和组织大批具有经济实力、营销经验的农业合作社、经纪人及运销大户直接参与农产品销售,搞活农产品流通,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重点依托镇(乡)、中心村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流通中心。

  

第三十二章 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

  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城镇化建设体系进行统筹发展。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加快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农村特色,传承历史文化,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

  

第一节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突出特色,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积极示范创建美丽宜居村庄,以村庄规划为先导,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好农村土地,严控大拆大建,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深入发掘整理传统村落文化,建立地方传统村落名录,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落实保护措施,注重活态传承,展示传统建筑风貌,加大对村落肌理、名木古树及古建筑的保护力度。

  强化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加大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

  推进试点示范。整合项目资金,优先建设镇(乡)政府驻地、交通干道沿线、重点景区周边、历史文化名村、民族团结示范村、边境风情村寨或其他有条件的中心村和特色村。每年协调推进500个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的方式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以太阳能、生物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




上一篇:凤冈国家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   下一篇:东莞消费者遇侵权想索赔难 行政部门只执法不协调纠纷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