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乡乡通畅、村村通达,提高通建制村路面硬化水平,实现行政村通班车。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和宽带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增加农村商品零售、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网点。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行垃圾集中处理,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整治,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严禁城镇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继续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第三节 提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根据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全力保障生活基本条件,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明确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重点和时序。
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域村庄规划全面覆盖要求,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内容,确保编制质量,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规划成果使用。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妥善处理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关系。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村庄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村庄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审批证书办理的规范工作。解决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主体和层次不清晰、村庄无证建设和私搭乱建等问题;加强提高村庄管理人员的规划意识,确保规划管理实施的有效落实;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专业人员配置及专业人才培训,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村庄规划协管员。第四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面改善贫苦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扎实推进教育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对长期在贫困山区从事教育教学的老师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经济上的补助。
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全乡、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进程,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加为农民服务的文化资源总量,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农村文化运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村民活动场所、科技服务网站、科技报刊等,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依托“村活动室”建设工程,在每个村委会建设科技活动室。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促进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加强广播电视机构的公共服务功能,巩固和发展广播电视服务体系。
第十篇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尊重市场规律,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推动规划主要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第三十三章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第一节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落户规定。有效控制涉及生态敏感区、资源约束型和环境承载力不足的城市(区)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建立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条件的落户政策。积极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改革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逐渐缩小直至取消不同户籍身份之间的差别,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一、 建立居住证制度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二、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职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在此基础上建设覆盖全省、安全可靠的人口综合信息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到2020年在全省实行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三、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机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有利于人口迁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机制,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发挥计划生育系统基层工作网络优势,全面建立人口信息收集部门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