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经济网伊犁4月1日电(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许志强)4月1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新疆新疆塔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月学校春季开学以来,该局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强措施确保在校学生饮食安全。
该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辖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学校食堂对库房内上学期置备的冰鲜肉类、半成品、蔬菜瓜果及开封过的调味品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食堂、小卖部地面和各种食品加工设备、餐具消毒、保鲜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该局还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在春季开学前提前介入,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力度。突出重点,做到八大严查,即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达标;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该局有针对性地集中完成一次对学校集体供餐单位经营食品的监督抽检,对于不合格样品,及时依法处置。严格执行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等制度。对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截至目前,该地区所开展的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16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232家,学校食堂入校检查率达到了100%,检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368家,共立案6起,责令整改学校食堂164户、责令整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00余户。(完)